遭重判后想逃亡?周玉蔻欲坐飛機出境被機場攔下
臺灣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涉緋聞,遭臺北法院各判刑一年半。臺“移民署”今天證實,周玉蔻中午從桃園國際機場要出境時,因已被有關單位限制出境,被拒發(fā)機票并開立處分書。
周玉蔻、蔡玉真陸續(xù)于2022年9月22日、23日于媒體節(jié)目及個人臉書分別揭露張淑娟的姓名、婚姻、職業(yè)、社會活動及照片等個資,并指摘、傳述張淑娟即為“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與臺北市長蔣萬安之父蔣孝嚴發(fā)生不倫關系。
案經張淑娟提告,北檢偵查后起訴周玉蔻、蔡玉真,臺北地方法院26日做出一審判決。判決指出,周玉蔻自始否認犯行;蔡玉真認罪,但目的只是請求緩刑及輕判,且認為起訴內容與事實明顯有出入,并且自認無犯意,另就戴姓證人證述具體爭執(zhí),明顯難認她有真誠認罪悔悟。北院認為2人態(tài)度不佳,依“個資法”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各判1年6月徒刑。
臺“移民署”今天(29日)向媒體證實,周玉蔻中午要從桃園國際機場出境時,因已被有關單位限制出境,在要辦理登機時被航空公司拒發(fā)機票,并遭臺“移民署”開立禁止出境的處分書,隨后便自行離開;由于涉及個人隱私,周玉蔻的目的地、發(fā)布禁止出境的機關尚不便透露。
海峽導報駐臺記者 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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