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案新進展:蘇享茂家屬已接到本月21日開庭通知
“索要千萬逼死丈夫”案又有新進展。1月7日,紅星新聞從相關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手機應用WePhone創(chuàng)始人蘇享茂的家屬已對蘇享茂前妻翟欣欣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并已接到案件將于1月21日開庭的通知。
▲蘇享茂和翟欣欣
紅星新聞2024年3月曾報道,記者在2024年3月25日從一可靠信源處獲悉,翟欣欣被抓后認罪認罰,本案涉嫌敲詐的金額巨大,翟欣欣或將獲刑10年以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據(jù)此前消息,2023年6月9日上午,“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賬號發(fā)布微博稱,翟欣欣已被北京海淀警方逮捕。根據(jù)蘇享龍在微博發(fā)布的立案告知書,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刑事立案時間為2023年5月20日。
▲警方立案告知書
2017年9月7日凌晨,手機應用WePhone的創(chuàng)始人蘇享茂跳樓身亡,并留下遺書稱自殺與前妻翟欣欣有關。據(jù)其遺書顯示,2017年3月30日,二人通過婚戀網(wǎng)站認識;同年6月7日領證,并與同年7月18日辦理離婚手續(xù)。蘇享茂曾在遺書中提到“資金鏈斷裂,我很絕望”。因此“翟欣欣索要1000萬作為離婚賠償,導致蘇享茂資金鏈斷裂”被外界普遍認為是“逼死”蘇享茂的原因之一。
2018年,蘇享茂家屬提起民事訴訟,將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蘇享茂價值近千萬元的贈與,并要求對方返還近百萬元現(xiàn)金。2023年3月31日,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翟欣欣退還蘇享茂家屬現(xiàn)金、汽車共近千萬元以及撤銷翟欣欣海南、北京兩套房產(chǎn)的個人所有權。
案件民事一審中,分別就蘇、翟二人的贈與合同糾紛和離婚后財產(chǎn)糾紛進行了判決。
根據(jù)離婚后財產(chǎn)糾紛一案判決書顯示,翟欣欣在離婚過程中采取脅迫手段,使蘇享茂陷于恐懼而作出非自愿意思的表示,符合可撤銷行為法律特征。翟欣欣需退還蘇享茂家屬660萬元。此外,法院還判決,撤銷翟欣欣對二人置于海南和北京的兩套房屋的個人所有權。
2023年5月12日,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稱,被告翟欣欣撤銷了對其中一起相關民事案件判決的上訴申請,原告家屬于5月12日確認收到翟欣欣的660萬元還款。
紅星新聞記者 陳卿媛 實習生 王巧玲
編輯 郭莊 責編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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