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律所主任因未能加入大學校友會微信群,致信校長投訴
近日,一則南京某律所主任因無法加入某大學校友會微信群而致信該校校長,投訴該校江蘇校友分會未能有效履職的網帖,在社交平臺引發(fā)熱議。有網友調侃:“這個律所不就是那個招實習律師要求會開直升機的律所嗎?”也有網友分析:“有畢業(yè)證不代表必須能進校友會,校友會是自發(fā)組織,有自己的標準?!?/p>
有網帖稱南京一律所主任致信某大學校長投訴。網絡圖
1月22日,該律所主任劉先生接受上游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記者采訪時回應:“確有此事,我是這所大學的畢業(yè)生,有電子校友卡,也確實發(fā)過致信校長的內容,但目前經過溝通,我不再申請進校友會微信群了?!?/p>
對于不再申請進校友會微信群的具體原因,劉先生表示“不太方便透露”。
此前,上游新聞曾報道,南京這家律師事務所曾因招聘條件“實習律師需會開直升機”一事備受關注。針對此前報道該律所招聘“實習律師需會開直升機”一事,劉先生稱:“此前關于招聘實習律師兼直升機駕駛員的崗位,確實有兩位持有直升機駕駛證的人前來應聘,但因為缺少法律從業(yè)資格證,沒有成功錄用。目前該崗位仍未招到合適人選。”
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
轉載原創(chuàng)文章請注明,轉載自資陽天行健機車配件有限公司,原文地址:http://dreamscapesoftheperverse.com/post/36497.html
評論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里發(fā)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